一、招生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石湾镇街道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1、禅城区户籍幼儿;
2、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幼儿;
3、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二、招生原则
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规范招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确定招生计划。
三、招生程序
(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
石湾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须报石湾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至3月24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报名方式及要求: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
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进入“2024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手机端报名
通过关注“佛山石湾”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也可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月24日17:00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家长只能为每位幼儿选择一所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取得各自的报名号。“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禅城区招生系统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
2、审核
(1)审核时间
2024年3月20日―25日。
(2)审核方式及要求
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入读本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3)公示审核结果
①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9日17:00。
②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申诉。逾期未申诉,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3、录取
(1)录取时间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2)录取方式
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
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由石湾镇街道、南庄镇、祖庙街道、张槎街道联合举办电脑摇号录取活动。对电脑摇号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摇号结果公平、公正。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各公办幼儿园的公告栏了解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顺序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子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人才认定审核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子女、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子女;经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通济才智”A类和B类人才子女。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
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通济才智”C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人才,“金禅白金”人才子女(非户籍)。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符合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三类重点行业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人才子女(非户籍);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业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人才子女(非户籍)。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招商局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禅城区企业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才子女(非户籍)。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工作。
4、注册
注册时间:
2024年4月2日(星期二)―4月3日(星期三)
具体以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为准。
注册地点:
各公办幼儿园。
凡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5、收费
2024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需调整,保教费收费按现收费标准公布,执行期间,市、区定价部门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
民办幼儿园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小班每班不超25人)自行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可以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执行。